1、籃球起源于美國,是由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
2、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加拿大安大略省人,後加入美國籍;
3、是籃球運動的發明者,被譽為籃球之父;
4、這所學校體育系主任盧瑟古利克為貫徹冬季體育課教學大綱委托奈史密斯尋找一種有趣易學且可以打發學生無聊的冬季室内體育課的遊戲;
5、最早的規則沒有運球這一規定,隻允許球在球場内傳遞;
6、之後他又編寫了13條籃球規則,其中有12條仍然延用至今;
7、起初,奈史密斯将兩隻桃籃分别釘在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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