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交了購房預付款是可以退的,但是前提是賣方所交付的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房産的實際面積等與合同中寫明的面積或者是其他方面存在巨大的差距,或者是因不可歸責與雙方事由而導緻預售合同未簽訂的,在這兩種情況下,買方就可以向賣方請求返還購房預付款。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産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産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