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據人社部網站消息,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第二批取消部分規章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決定》,在前期分兩批取消83項證明材料的基礎上,決定再取消42項證明材料。包括學校在讀證明、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死亡證明等。
2、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群衆企業辦事便利度和滿意度,打造群衆滿意的人社服務,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第二批取消部分規章規範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決定》(人社部發〔2019〕115号),在前期分兩批取消83項證明材料的基礎上,決定再取消42項證明材料。其中,規章設定的15項、規範性文件設定的27項。
3、文件指出,此次取消的證明材料主要涉及社會保險業務經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職業能力建設、勞動關系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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