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格式不标準,隻要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基本原則外,同時不具有法律法規禁止性條款,該勞動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
1、缺乏法定形式要件的情形下訂立的勞動合同。
2、主體資格不合格的情形下訂立的勞動合同。
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4、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争議的,由勞動争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确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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