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沒有預售證賣房是違法的。建設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産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确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産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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