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9時20分許,樂廣高速公路南行K224路段發生一起大型客車側翻交通事故。駕駛人劉某駕駛粵F号牌大型客車沿樂廣高速由北向南行駛,至K224路段時車輛發生側翻,由于沒有系安全帶,多人被甩出到車外。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輕微傷。
安全帶,當然不是萬能的,不是說系上安全帶,就一定能确保在事故中受傷害,但如果系了安全帶,被甩出去的機率是不是小很多?
所以,開車坐車一定要系安全帶!
安全帶的重要作用
汽車事故研究表明,在發生正面撞車時,如果系了安全帶,比不系安全帶的乘客減少57%的死亡率,側面撞車時可減少44%,翻車時可減少80%。安全帶的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汽車安全帶的作用就是在車輛發生碰撞或使用緊急制動時,安全帶的預緊裝置會瞬間收束,佩帶時松弛的安全帶會繃緊,将乘員牢牢地拴在座椅上,防止發生二次碰撞。
2、一旦安全帶的收束力度超過一定限度,限力裝置就會适當放松安全帶,保持胸部受力穩定。
3、汽車安全帶起着約束位移和緩沖作用,吸收撞擊能量,化解慣性力,減輕駕乘人員受傷的程度。
在交通事故中
有一部分傷亡是沒系安全帶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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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4日12時23分許,司機葉某綠駕駛粵B036XX号小型越野客車(搭載乘客葉某基、葉某英)沿南光高速公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當行駛至南行K27 700M(南光高速下村入口路段)時,該車右側車頭部位與前方右側主車道由胡某駕駛的蘇D755XX号重型半挂牽引車(牽引蘇D716X挂)的挂車左尾部發生碰撞後翻車,造成粵B036XX号車車上乘客葉某基當場死亡、乘客葉某英受傷,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該事故中死者葉某基系後排乘客,未使用安全帶。
該事故後排乘客死者葉某基年齡已七十多歲,與司機系父子關系,事故發生時未使用安全帶,頭部撞擊車窗緻死亡,造成了家庭悲劇。國内相關汽車安全研究機構調查表明,如果系了安全帶,在發生翻車事故時,死亡率可減少57%。
後排乘客更要系好安全帶!每起事故都是一個家庭的破碎
2017年7月16日2時35分許,在寶安區石岩街道北環路由東往西行駛至坑尾村路口(無燈控)發生一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
夜深人靜又車少路寬,怎麼會發生緻死的事故呢?當時,梁某駕駛粵M号小型汽車搭載着徐某和李某在北環路上,經過路口時,該車車頭與西側路中安全島的端頭發生碰撞,遂造成這出悲劇。
從上圖中我們可以看到,車體部分損壞,安全氣囊已經開啟。該事故造成徐某受傷,而梁某受傷送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查,梁某涉嫌酒後駕駛,且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沒有在确保安全的情況下駕駛,最終導緻發生事故死亡,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可悲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們為一個生命的消逝而悲歎,也為其無知和無視法律而憤怒
2018年5月24日20時00分,王某駕駛川AN7S17号小型轎車(未系安全帶)沿惠深沿海高速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至K59 853米葵湧匝道出口路段時,該車車頭與匝道出口處的水泥墩發生碰撞,造成王某(胸腹部受傷)受傷送醫院搶救無效于當天21時32分死亡及車輛損壞的單方道路交通事故。
如果她系了安全帶,也許他隻是受傷不至于丢了性命
自2016年6月開始,深圳交警嚴查“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開展代号為“生命線”的整治行動。行動期間,交警通過高清電子警察、組織鐵騎隊員巡邏和路面執勤交警設點等多種方式開展執法查處,保持對駕駛員及乘客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的高壓嚴管态勢。
截至目前,共查處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707062宗(其中非現場查處179856宗占25.44%),其中大客車170919宗(其中非現場查處41332宗占24.19%)。
今天,蜀黍在路上專查客運車輛上,司機和乘客不系安全帶
這位乘客,臨時系的安全帶吧,包都捆在一起了!
不系安全帶!罰!
通過嚴格執法,同時随着宣傳力度的不斷加大,駕駛人知曉率不斷提升,不系安全帶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路面駕駛人、乘客主動使用安全帶的比例不斷提升。
深圳交警采取三項措施推進不系安全帶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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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面啟動電子警察
依托全市各道路卡口電子警察及計算機“二次識别”技術,對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進行自動抓拍。行動至今,共通過電子警察抓拍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179856宗占25.44%。
2
加強路面巡邏查處
交警鐵騎及轄區交警巡邏警力,在開展日常巡邏的過程中,加強對機動車駕駛人、乘客安全帶使用情況的排查力度,無論是普通道路還是高速、快速道路,無論是小汽車、客車還是貨車,無論是前排還是後排,隻要安裝了安全帶的座位,駕駛人或乘客就應當規範使用安全帶,否則交警将一律依法予以查處。
3
推行有獎舉報措施
在有獎舉報項目中新增了對“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違法的相應規定,舉報小型汽車(7座以下)駕駛人和乘客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經查實每宗獎勵50元;舉報大型汽車(7座以上)駕駛人和乘客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經查實每宗予以獎勵100元;以上每人每月不超過500元。請廣大市民朋友積極參與,共同維護我們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
在深圳開車不系安全帶,你知道是如何處罰的嘛?
—不系安全帶—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9條第11項規定:駕駛機動車駕駛人或者乘坐人員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15條第3項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行駛,機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五百元罰款。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一次記2分。
綜上所述,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或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500元罰款,記2分。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或者乘坐人員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200元罰款。
很多時候,大家都覺得不系安全帶是一件小事,“萬一”不會輪到自己身上,可是萬一意外發生了呢?
蜀黍提醒大家,從本周開始,深圳交警将持續開展,大、中型客車“不系安全帶”,全市統一行動。安全帶=生命帶,無論開車還是坐車,記得一定要系好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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