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出境有兩種方式,分别是:
1、獨立适用。針對那些犯罪情節比較輕的外國人,沒有必要判處主刑的情況。
2、附加适用。針對那些犯罪性質比較嚴重、判處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國人。
【法律依據】
《刑法》第35條,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驅逐出境。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