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融資包括:
1、商業銀行貸款。是指以向銀行有償借貸,确定歸還期限等内容,而實現的臨時性融資。
2、發行金融債券。由借款單位提出,經央行批準,由主辦銀行發行的記名或非記名的金融債券。
3、信用證等其他中間金融業務。
【法律依據】
《商業銀行法》第36條,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确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确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