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可以向駕駛證所在地的車管所申請補領,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以在異地的車輛管理所補領。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39号令):
第五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戶籍遷出原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應當向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機動車駕駛人在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管轄區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并申報身體條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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