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會計資料怎樣移交

會計資料怎樣移交

知識 更新时间:2024-11-30 07:40:27

  一、交接前的準備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餘額,并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盤、磁帶等内容。

  5、會計機構負責人移交時,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情況。

  二、移交點收。

  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将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

  三、專人負責監交。

  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