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轉入包括常住戶口轉入、藍印戶口轉入、博士後進站子女轉入。藍印戶口學生轉入執行市教委《關于藍印戶口學生轉入我市建立高中學籍的說明》,取得學籍後不得在本市範圍内再轉學。博士後進站子女轉入還需要提供學生本人暫住證複印件。
在境外高中留學,中途轉回本市就讀高中的學生參照常住戶口學生轉入程序辦理。所需材料:戶口複印件一式兩份(市教委一份,區縣一份);境外高中學校學籍注冊部門開具的成績單,并有學校校長簽字及學校公章;成績單的中文版,加蓋翻譯機構的公章;接收學校可按學生實際學業水平,安排在相應年級就讀。
轉學時間本市範圍内的普通高中學生辦理轉學的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前、後一周内。高一上學期、高三全學期不辦理轉學手續。在本區縣範圍内不辦理轉學。
高三年級不再辦理天津常住戶口外省學生轉入手續,考生直接到區縣招辦參加天津市高考報名。
注意事項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技工學校、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學生不得轉入普通高中。藝體類高中學生、普通高中藝體班學生不得轉入到普通高中學校。
在普通高中學校的學生自願轉入到中職類學校的,轉出校要報送到區縣教育局備案,由各區縣統一上報市教委辦理學籍變更手續。
學生在休學期間和受處分期間不予辦理轉學。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在30個工作日内将轉出學生學籍檔案送達轉入學校。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
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并将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特别提醒一、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轉入學校開接收證明,家長拿着接收證明到轉入學校教務處,轉入學校教務處在學籍網上打印學生基本信息表(學籍卡)扣上學校教務處章,家長拿着這個表和老家和天津戶口所有頁的複印件,城建費發票複印件等證件交到接收學校,然後接收學校在網上發接收學生的申請,一般經過學校、區教育區、天津教委、教育部、轉出學校省(直轄市)教育部門區或市教育局審核後到轉出學校看到申請,點擊同意即可,電子學籍就能轉到接收學校了,一般需要三十個工作日左右。
二、有的省份轉學還是老方法,天津或轉出學校打轉學表四份,每一份都扣上轉入學校、轉入學校主管教育局、轉出學校、轉出學校主管教育局四個部門的章,然後每個部門留一份,然後家長把轉學表、老家和天津戶口所有頁的複印件,城建費發票複印件等證件交到接收學校,然後接收學校在網上發接收學生的申請,一般經過學校、區教育區、天津教委、教育部轉出學校省(直轄市)教育部門、區或市教育局審核後到轉出學校。
特别提醒:1、辦理轉學之前一定要先撥打所屬區縣教育局的電話咨詢清楚再辦,以免沒有學校接收、無法辦理轉學,耽誤孩子教育。
2、上述遷轉學籍步驟僅為基本步驟,詳細步驟請咨詢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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