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可以在一年之内轉讓商标,也可以提交注銷商标申請,如果公司在注銷時未将商标轉讓,對于已經決定歸屬的,則企業可以通過移轉将商标轉移出來。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25條,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稱;
(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範圍;
(三)轉讓價金;
(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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