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應當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合同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通過判決或仲裁機構通過裁決确認,一方在起訴時合同效力并不确定,一方或雙方也無權自行确定。因此當事人隻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主張權利,時效期間應從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