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一般應具備下列條件:
1、項目審批部門立項批複;
2、招投标核準文件;
3、工程量清單;
4、施工圖設計圖紙及相關技術資料;
5、财政評審意見;
6、項目資金來源落實情況;
7、憑上述資料辦理完畢的《符合招标條件确認書》。
《招投标法》第八條規定,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規定提出招标項目、進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九條規定,招标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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