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處理流動資産損失是指企業在清查财産時發現的尚未批準轉銷或作其它處理的流動資産盤虧、報廢、毀損扣除盤盈後的淨損失。 從變現的角度看,待處理流動資産損失不能視為企業的資産。在資産負債表中作為流動資産項目。 待處理流動資産損失的管理 (一)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流動資産損失按規定列支。 (二)由于人為因素造成的流動資産損失,要找出原因,分清責任,由企業集體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報市糧食局,市糧食局書面批準後方可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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