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的鑒定材料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
3、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
4、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态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确、責任明确、處理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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