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客戶拖欠貨款不還的情況,最好與對方協商,如果經多次協商都不行的話,可以憑欠條為證,在三年内向法院起訴。
另外,建議在起訴前先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查封對方的相應财物或銀行帳号,然後在十五天内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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