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直報怨:出自《論語·憲問》指以公平正直的态度對待傷害自己的人。
用法:作謂語、賓語;指對人的态度。
基本解釋:别人對我們怨恨或抱怨時,我們要以坦誠的态度去對待他。
典故:來源于《論語》。孔子提出的以直報怨包含兩重意思,一是要用正直的方式對待破壞規則的人,二是要直率地告訴對方,你什麼地方辦錯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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