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遷戶口到女方家裡需要的材料:
1、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2、遷入地方的居委會寫接收證明;
3、遷入的鎮計生辦寫證明;
4、遷入當地派出所領表填表,再由教導員批字;
5、縣戶政府批字(要寫一份入戶申請的);
6、遷出的居委會寫遷出證明;
7、遷出的派出所注銷戶口;
8、回要遷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戶。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