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道,清朝地方官制中官職名稱。清初,布政使下設左右參政、參議,駐守在某一地方,稱為守道。
按察使下設副使、佥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稱為巡道。
乾隆時裁撤上述參政、副使等官,專設分守道、分巡道,帶兵備銜,管轄府州,成為省和府州之間一級機構,叫作道員。
在名義上,道應是省的派出行政機構。清朝還設立一些專業道員,如負責河務的,負責鹽、茶、糧等。明清在省内設道,其中守道是小行政區,而巡道隻有監察區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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