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确認時,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報名人員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戶籍證明。本人學曆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曆證書報名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認證書及複印件。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須提交居民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報名表中填寫的戶籍代碼應當與戶籍地一緻。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