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多年前的古埃及。公曆,即格裡曆,是現行國際通行的曆法,屬於陽曆的一種,通稱陽曆,其前身是奧古斯都曆,而奧古斯都曆的前身是儒略曆。其曆年為一個回歸年,劃分為12個曆月。是教宗格裡高利13世在公元1582年改革儒略曆制定的曆法,儒略曆的回歸年為365.25,與實際的回歸365.2422相差甚多,當時儒略曆和地球實際位置的誤差已達14天,格裡曆将誤差糾正,确定所有整數世紀年除了可被400整除的外一律不設閏年,同時規定1582年10月4日之後的那天為1582年10月15日,但原有星期不變。新頒布的曆法理論上可以達到兩萬年内誤差不超過一天,但由於地球自轉的變化,實際到公元4909年誤差就可達一天。與儒略曆相比,公曆是新制定的曆法,所以有時候,包括中華民國《中國國家标準》CNS 7648《資料元及交換格式–資訊交換–日期及時間的表示法》,又稱新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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