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抓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
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