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物權法規定,分割共有财産的基本原則有三:
1、依據共有人約定分割的原則:無論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對共有财産的分割有約定的依其約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産或者動産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
2、依法分割的原則:共有人對共有财産是否可以分割,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應當依據本條的規定予以分割。即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
3、損害賠償的原則:共有财産關系的客體為一項特定的統一的财産,如圖書館,其功能、作用、價值是确定的。因某些法定的特殊原因,共有人分割共有财産,會使共有财産的功能喪失或者削弱,降低它的價值,有可能給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因此本條規定,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