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實物證據和口頭證據的區别是什麼

實物證據和口頭證據的區别是什麼

知識 更新时间:2024-09-13 23:11:06

  實物證據和口頭證據的區别是:

  一,适用範圍不同,口頭證據規則是合同相對性在證據法上的反映,其條件是必須與合同相對性、最佳證據規則及禁反言規則相一緻,所以,有人認為它首先是合同法内容,即“口頭證據規則系契約法中之實體法,而非如字面上所顯示有關證據方面之“證據法”。二,整體不同,三,适用效力不同。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