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除丞相
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下令撤銷行中書省,設立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分掌行政,司法,軍事權力,三者地位平等,互不統攝,向中央負責。
2、設立廷杖制度
洪武十三年(1380年),他借口胡惟庸謀反,趁機宣布撤銷中書省,不設丞相,提高六部職權,分掌天下事務,直接向皇帝彙報。同時将掌管全國全國軍事的大都督府一分為五,改為前,後,左,中,右五軍都督府,分領所屬都司衛所部隊,但無權調兵。
3、設立錦衣衛
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為了加強監視,特别設立了特務機構錦衣衛,成為他實行特務政治的重要手段,也形成了曆史上有名的明代特務政治。錦衣衛隸屬于皇帝的親軍體系,長官為指揮使,下領官校。
官為千戶,百戶,校為校尉力士,因穿橘紅色服裝,騎馬,故又稱“缇騎”。錦衣衛下設鎮撫司,有監獄和法庭,成為“诏獄”直屬皇帝,權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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