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合同到期不退押金的,首先要看是否自己對租賃物造成了損害,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房東有權扣留押金抵扣損失。如果沒有損害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房東退還押金。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9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緻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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