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就是看重老公孝順,事事為家裡考慮。沒想到,結婚後吵架也是為了他的孝順。
婚後我們除掉房貸生活開銷,每個月差不多能剩3000塊。公婆在老家生活,我們每個月回去看望一次,再給1000現金當生活費。
有天婆婆和老公打電話,說她的老姐妹兒新戴了個手镯,是她女兒買的,特别顯擺。第二天老公沒有和我商量,就去給婆婆買了個10800元的。
想到這個男人求婚那會兒,還說鑽戒是商家故意做的營銷,不劃算沒意義,隻給我買了個1200多的鉑金戒指。我就氣不打一處來,怎麼到了婆婆那裡,萬把塊說花就花了呢?
要是就這一次也就算了。偏偏之後好幾次,都是差不多的情況:鄰居的女兒給買了大衣,老公勢必不落人後。公公的手機壞了,我們自己用1000來塊的,給他的必須用3000塊的。
老公這人什麼都好,勤快體貼,願意分擔家務。就是不能有半點委屈父母,哪怕自己過得再緊巴,在公婆面前都是拍胸膛,什麼都沒問題。
總之就是一碰上公公婆婆的事兒,老公就很難理智消費,很多時候都超出我們的經濟承受力。
為這事兒鬧了幾個月都不見效後,我想了個辦法,不僅順着老公,而且比老公還要更加孝順。
按慣例又到了看公婆的時候,剛好過節,除了生活費,我提議再單獨給2000元過節費。回來後老公很開心,連連誇我孝順,說我終于能理解他了。
之後我不僅主動給公婆買禮物,公婆有的,我也給自己父母買上。有幾次還特意接上公婆到城裡,安排他們逛商場買東西,還給他們安排了旅遊計劃。
總之就是做到對老人比老公更慷慨,更大手大腳。
眼看家裡存款越來越少,老公開始有點着急,他問我錢怎麼都沒存住。我把這兩個月的記賬本拿給他看。仔細把賬本翻看了幾遍,老公有些坐不住了。
他開始慢慢算起了開銷,還教育我孝順可以細水長流,不要一下弄得負擔過大。還讓我不要再亂花錢,也要為小家庭考慮,隻有我們自己過好了,才能更好地孝順父母。
丈夫孝順是好事,但不能一味愚孝,不顧及妻子孩子的生活水平。
心理學家曾奇峰曾說:“關系是家庭的定海神針,在公婆、夫妻和孩子三世同堂的家庭中,如果夫妻關系是家庭核心,他們擁有第一發言權,那麼這個家庭就會穩如磐石。”
确實,有條件的情況下,誰不願意多孝順父母呢?但很多時候,生活并不允許你管太多,每個小家庭都需要先有積累,才能慢慢撐起大家庭。
你覺得這位妻子的做法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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