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部門自即日起所發放的屬于制度、規定類的公司級管理文件,由拟稿部門拟訂文件的讨論稿,文件讨論稿應包括:制定目的、實施對象、實施流程、監督執行及相關責任等内容,在文件計劃發放前一周提交審查部,由審查部統一發放文号;
2、審查部根據文件内容,通知相關部門文員将讨論稿發至部門相關人員征求意見,并将意見在文件會審之前反饋回審查部。審查部工作人員在文件會審之前重點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讨論、修改;
3、會審時間原則上定在周末(最後一個工作日),由審查部負責召集、組織相關委員召開評審會進行會審,對讨論稿進行修改和完善,并形成決定稿,報公司領導批準;
4、文控中心憑公司領導簽字的文件發放。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