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正确的稅率?基本稅率——【企業所得稅法 第四條】,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企業所得稅正确的稅率?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基本稅率——【企業所得稅法 第四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28條】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财稅(2019)13号】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 口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号】
高新技術企業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第28條】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自2018年1月1日起,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财稅(2018)44号;财稅(2017)79号】
平潭綜合實驗區符合條件的企業
自2021年1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口對設在平潭綜合實驗區的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财稅(2021)29号】
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并實質運營鼓勵類産業
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一、對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産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财稅(2020)31号】
西部地區鼓勵類産業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産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本條所稱鼓勵類産業企業是指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産業目錄》中規定的産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臨港新片區的重點産業
自2020年1月1起,對新片區内從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民用航空等關鍵領域核心環節相關産品(技術)業務,并開展實質性生産或研發活動的符合條件的法人企業,自設立之日起5年内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财稅(2020)38号】
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态環境部關于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法;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 4 号】
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
自2020年1月1日起,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接續年度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财政部 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非居民企業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内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内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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