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任副科級相關條件:
1、年齡原則上35歲以下;
2、學曆大專以上;
3、參加工作三年以上;
4、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
5、符合任職的其它條件靈活的,是因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正常情況下這是硬性要求;
擔任副科級相關程序:
1、單位向組織部門提交推薦幹部意見;
2、組織部門在所在單位進行幹部考察,如下:
一種是民主推薦不明确人選,但關鍵要單位主要領導的推薦意見和人選,必須意見集中,得票過半;
一種環節是對得票過半的幹部定向考核,從德,能,勤,績,廉和任用意見方面進行民主測評;
一種環節是進行幹部考察談話,談話人數不少于所在單位工作人員的百分之80;
3、通過以上環節,被列為拟提拔人選,進行為期七天的任前公示;
4、由組織部門提交縣,市委常委會研究任命。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