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事件是秦始皇在意識形态領域内對于不同政見的士人的殘酷鎮壓。
始皇三十四年,秦始皇在鹹陽宮舉行宴會,秦始皇很高興。可是有一個思想保守的博士名叫淳于越,原齊國人。他當場批評周青臣是阿谀奉迎。說如發生大臣篡權之事,無以自救。他又譏諷說:“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丞相李斯當場進行了批駁,他指斥淳于越是“愚儒”,還譴責儒生們,認為這樣一群儒生是一種危險勢力,建議始皇堅決制止他們的非法活動,并提出了焚書的建議。
主要内容:
史書除《秦紀》以外,六國史書一律燒掉。《詩》、《書》和百家語除博士官收藏的以外,其他人藏書都集中到郡,由郡守、尉監督燒掉。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醫藥、蔔筮、種樹等書不在禁列。若有學法令者,以吏為師。秦始皇批準了這個建議,于是在全國範圍發生了焚書事件。 第二年,又發生了坑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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