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共同财産中屬于仍然活着的配偶的部分分出來,剩下的部分作為遺産按照遺囑進行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繼承。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産,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産,應當先将共同所有的财産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産。遺産在家庭共有财産之中的,遺産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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