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在《愛彌爾》中指出:“你了解什麼辦法可以讓你的孩子痛苦嗎?那就是,讓他想要什麼就有什麼。他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就越多,遲早有一天,你不得不拒絕他,這種意料不到的拒絕,對他的傷害,遠遠大過他不曾得到過滿足的傷害。 ”
我們總是說要好好愛孩子。可是很多父母就不知不覺中溺愛,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不問原則對錯。久而久之,孩子覺得被愛是應該的,父母就該這樣對我。很多人成年之後還理直氣壯地啃老,認為從父母那裡得到東西是理所當然,隻知索取,不知回報,更不懂關心和感激他人。
有一位女孩家庭條件很一般,卻把日子過得很“高級”。
她嫌單位盒飯難吃,每天中午出去下館子,下午還必定訂一杯幾十塊錢的外賣咖啡。出去逛街,她總會吃人氣很高、價格也很昂貴的餐廳。她對景區裡各式物價虛高的食物和紀念品,向來都是潇灑地買買買,花錢如流水。臭豆腐不算好吃,她嘗了一塊,吐出來,嫌惡地皺皺眉,扔了。
每次試圖奉勸她花錢别太大手大腳的人,她都不服氣地斜着眼,搬出她的那兩句名言,理直氣壯地開腔。
第一句,“女孩子,要富養。”
第二句,“出來玩,就一定要開心,别太在乎錢。”
如此這般想必家境殷實,其實她住在城郊的民房裡,老舊潮濕,又窄又小,從一樓上二樓,要從一個很陡峭的樓梯爬上去。一個去她家做客的朋友見到她的奶奶穿着她高中時的校服外套,坐在家裡揀菜。她問奶奶怎麼不去打牌,老人家說道:這兩天輸了幾十塊錢,今天不高興去了。朋友借用他們家衛生間,她奶奶不忘囑咐,要用桶裡盛的洗過拖把的水沖,别按按鈕,水一沖嘩啦啦的,浪費錢。
正是這樣節儉的老人,卻把自己靠賣菜一塊一塊攢來的積蓄,盡數交給孫女,任由孫女揮霍。中午和她爸爸媽媽一起吃飯,她爸表态,不指望她賺錢養家,她賺的那點工資,給自己吃穿用度就好了。
後來,聽說她想買車因為冬天上下班很冷,家裡人也同意給她買。
網上讨論過孩子究竟該窮養還是富養,提倡富養的人問:男孩要窮養?你孩子跟你多大仇啊?不過那些拿着父母的血汗錢揮霍無度的想沒想過你爸媽究竟欠你多少錢啊?
朋友和她女兒的故事。
星期天的晚上,飯菜已經上桌,朋友呼喚女兒:“吃飯啦。”“等一下”,她答。
朋友先吃了。幾分鐘後,女兒走過來,看了一眼桌子,問:“我的飯呢?”伴随着的是一副忿忿不滿的神情。
朋友心裡一驚。她的表情、她的诘問,明明在告訴我:你應該為我盛好飯的,為什麼不給我盛飯呢?
朋友想:7歲的她有一雙好手,她明明可以自己盛飯,為什麼覺得我理所當然得替她盛飯呢?
朋友立刻找到了原因。雖然一直警告自己不要替孩子做太多,讓孩子學會為自己負責,但是仍然會和許多母親一樣,不知不覺替孩子做得多了點。
以前一直是朋友替女兒盛飯,以至于她認為盛飯這件事是她媽媽應該為她做的。所以,她不但不感激一直以來替她盛飯,反而因為今天沒給她盛飯而不滿起來。是啊,既然是她媽媽應該做的,她怎麼會感激呢?
朋友意識到這是在助長女兒的“受之無愧感”。“受之無愧”是指,某人覺得别人欠了他東西,或者認為别人必須給他特殊待遇。有這種傾向的人認為别人(尤其是親近的人)應該給他想要的事物,别人給了,他覺得那是人家應該做的,他不知感恩;别人沒有給,他就認為别人太不應該,于是就心生不滿和怨恨。
受之無愧感強烈的人,可能變成一隻“白眼狼”。
朋友很明智的覺察養育女兒是她作為母親的職責,不圖孩子的回報。但是,如果女兒長大後認為媽媽替她做的一切都是理所應當的,如果媽媽哪天做少了,或者不做,她就怨恨媽媽……如果發生這些,那則是一場悲劇。
于是朋友告訴女兒:我剛才反思了一下,可能我以前一直替你盛飯,使你覺得為你盛飯是媽媽應該做的。我覺得這樣很不好。從今天開始,盛飯就是你自己的事,應該由你自己盛。
從那以後,朋友更加警惕是否替女兒做了太多,經常提醒自己不要替她做她份内的事情,并将一些家務分配給女兒,讓她承擔起家庭一員的責任;在家務勞動的時候,邀請(并要求)她幫忙,讓她體會勞動的辛苦;教導她表達感謝,物質方面減少滿足,讓女兒懂得并不是她想要任何東西都可以得到。
許多父母不知不覺中在培養着白眼狼。他們替孩子做得太多,上學或放學路上,大多數孩子的書包都由父母背着,孩子心安理得空着手走;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不用幹家務,隻要搞好學習;物質享受被過分滿足,許多小學生有了自己的手機和電腦……
這些都是在助長孩子的受之無愧感。今天他認為你應該為他背書包、買手機,明天他就會認為你應該為他找工作、買車子、買房子。如果某天你給不了他想要的,可能他就要心生怨恨了。如果你不想将孩子培養成“白眼狼”,那就千萬不要替孩子做太多,不要助長孩子的受之無愧感,要去教導孩子懂得感恩。如果你不想自己所有的付出換來的都是傷心和失望,那就請有限度地去給予,那才能打造出健康的親子關系,不然終有一天會溺愛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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