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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的權利和義務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09 11:54:28

#育兒事務所#

成為母親很多年後,我才意識到自己“母親”的身份,頓感權力重大,責任重大,也就有了更多的反思和成長。

真希望當年的我能早點知道,自己會對另一個生命擁有巨大的影響力。那樣會讓我對“母親”這一職分更加敬畏虔誠,也更加謹慎小心,讓我更好地做到“不辱使命”。

你是孩子的什麼人?

不假思索的答案是生物學身份的聲明,并不能讓為人父母者更清楚自己的職分裡包含着什麼。許多親子關系中的沖突、糾纏、扭曲,都是因為沒有搞清楚自己是孩子的什麼人。

生物學原因讓我們在無意或刻意中就擁有了父親或母親的頭銜,這不應該讓我們覺得理所應當或沾沾自喜,誠惶誠恐才是善莫大焉。

因着這份誠惶誠恐,我們會帶着謙卑和理性,認真思索自己和那個成為自己孩子的生命到底是什麼關系。

為人父母者如果能清晰地在以下四個方面定位自己的角色,知曉自己的身份,明白自己的職責,我們與孩子的關系将會開啟嶄新的篇章。

母親的權利和義務(認清母親的權利與責任)1

第一,是感恩者,而不是施恩者

中國父母特别喜歡以有恩于自己孩子的“施恩者”自居。但是,有兩句古話卻把養育孩子的真相一語道破。第一句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第二句是“養兒防老”。這兩句話的意思是說,生孩子首先是對父母孝心的最好表達,其次是給自己最可靠的養老保障。這種邏輯讓人細思恐極——“生你、養你,和你沒什麼關系,是給列祖列宗一個交代,也是為我老了以後有個保障,但你還必須時時刻刻記着我的恩情!”

默許甚至慫恿為人父母者以“施恩者”自居似乎是一種集體潛意識,“養育之恩”被過分強調了。養育孩子是責任,也是樂趣。如果非把責任和樂趣升華到恩典的高度,除了讓被養育者感到壓力巨大,更會讓成為父母的人産生極大的錯覺:“我生了你,就是對你有恩,這輩子你都還不清;所以,你做什麼都首先要讓我滿意。”

對此,一些文化學者提出:父母的角色定位應該是“感恩者”,而不是“施恩者”。他們從全新的角度闡釋了父母的身份,認為為人父母者應該對自己有機會、有能力生養孩子心懷感恩。因為,成為父母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它讓人品嘗到與孩子共同成長的快樂,讓人感受到自己的基因得以繁衍的喜悅。我非常贊同這種觀點。

我甚至覺得,為人父母者對孩子也應該心懷感恩。是孩子用毫無懷疑的信任、百分之百的依靠,幫助我們真正完成了生命的成熟;在我們變成合格父母的過程中,孩子對我們的失誤、過錯一再容忍、接受,他們用天真的笑臉和無邪的眼神一次次治愈了我們。

家長們如果能主動自覺地從“施恩者”的高位上走下來,謙卑地接受自己也應該是“感恩者”的身份,就會為自己曾經對待孩子的方式羞愧不已。這樣的羞愧将帶來極其有益的反思,讓家長們在和孩子相處時,把趾高氣揚的理所當然變成心平氣和的合作商議,這種态度轉變會為構建全新的、健康的親子關系打下堅實的基礎。

母親的權利和義務(認清母親的權利與責任)2

第二,是陪伴者,而不是教育者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算過,我們和自己孩子密切相處的時間到底有多長?

從孩子出生到他們高中畢業,我們最多能和他們朝夕相處20年。之後,他們要麼工作要麼上大學,去外地或者去外國,即使在本地上學也會住校。從這時起,孩子和父母的關系就不會再像以前那樣親密了。

20年也就是240個月,真的沒多長。如果你的孩子已經上小學或中學,你自己算算,能和孩子親密相處的時間還有幾個月、多少天?

很多父母和我一樣,對于扮演“教育者”心心念念,總覺得這才是自己的職責。因為要給孩子供吃供穿,所以就覺得自己有資格給孩子指點人生。對自己身份的錯誤界定,讓我們變得自大和狂妄。

做父母的,其實根本沒想到,我們并不是想當然的“教育者”,而是孩子生命中第一段旅程的“陪伴者”。若幹年後,孩子一定會離開你,開始新的旅程,接下來的旅程,他們有朋友的陪伴、愛人的陪伴、孩子的陪伴,那些,都和你無關了。在這寶貴的240個月裡,你如果能開開心心地陪伴他/她,讓他/她充分享受到父愛母愛的滋養,他/她就能順順利利地進入下一個人生階段。

做一個“陪伴者”,需要的是感恩和享受。感恩自己有幸成為這個孩子的父母,可以享受天倫之樂,并享受這段陪伴孩子成長的美妙時光。如果動不動就想扮演“教育者”甚至“教育家”,闆着面孔,大事小事地數落孩子、指導孩子,隻會搞得孩子沒笑臉,你也不開心。

做一個好的“陪伴者”并不容易,需要有欣賞的心、聆聽的耳朵和溫柔的舌頭。如果能做到靜靜地、美美地陪着孩子長大,你就是最好的教育者。

母親的權利和義務(認清母親的權利與責任)3

第三,是幫助者,而不是管理者

“幫助者”和“管理者”的最大區别在于——“以誰為中心”。

“幫助者”是以孩子為中心,由父母來幫助孩子,鼓勵孩子學會克服困難,幫助孩子找到自己的特長和才能,從而完成自己的人生使命,成為最好的自己。

“管理者”是以家長為中心,以家長的意願部署孩子的人生——讓孩子以家長的目标為目标、以家長的喜好為喜好,從而完成家長想要孩子完成的任務,幫助家長獲得靠他們自身力量無法實現的人生價值。

以“管理者”自居的家長,總想操控孩子的人生。在他們的内心,孩子是家長人生計劃的執行者,隻有聽命行事的責任,并無自作主張的權利。孩子小的時候,他們對孩子的興趣愛好、穿衣風格、吃飯口味都會毫不客氣地指指點點;孩子長大以後,他們對孩子學什麼專業、找什麼對象、幹什麼工作、什麼時候結婚、什麼時候生孩子都要管一管。

做父母的,如果一直以自己的意志為中心,充當孩子人生的“管理者”,滿足了居高臨下的管理快感,卻錯失了讓孩子成長和犯錯的機會。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孩子,一定會在現實中經受更多的磨砺、挫折,甚至會喪失做自己的勇氣,沒有存在感、沒有價值感,一輩子活在父母的手心裡,委屈、窩憋,不敢反抗。

要想成為孩子的“幫助者”,就要學會以孩子的所思所想為中心,充分尊重孩子的感受和觀點。試着用這樣的口氣和孩子展開對話:“孩子,你想過什麼樣的人生?爸爸媽媽願意盡可能地幫助你。”以“幫助者”的姿态和孩子聊聊他/她的一切,包括學業志向、愛情向往、人生規劃。相信我,你一定會聽到不一樣的答案,不管它們是否符合你的設想,都給予尊重。這才是一個“幫助者”應有的姿态。

第四,是分享者,而不是評判者

首先,和父母的适度疏遠是青春期孩子的正常成長現象。對此,不必大驚小怪。但是,家長也需要及時進行自我反省——是不是一直在扮演“評判者”角色,導緻孩子不願意搭理自己了?不用問孩子,問問自己,我們這些成年人喜歡和什麼樣的人交往聊天呢?

我們喜歡這樣的人:與我們有共同的興趣、樂于分享,喜歡聽我們說話、不會瞎提意見、不會胡亂評判。

家長和孩子的溝通是什麼樣的呢?對孩子的興趣要麼一無所知,要麼無比輕視,和孩子交談隻有一個話題:成績,成績,成績!從來不願意聽孩子分享感受,動不動就批評、論斷孩子,還特愛給孩子提意見,總想顯得自己比孩子懂得更多、道德水準更高。

試想,如果家長以這樣的面目出現在成人世界,誰會和你交朋友啊!

唯獨在孩子面前,我們不願當一個平等的“分享者”,想成為一個居高臨下的“評判者”。面對孩子,我們總覺得:“我是你爹你媽,當然有權力評判你!”

這樣的角色錯位自然會讓孩子遠離、逃避,誰想和一個動不動就教訓指責人,還特愛講大道理的人多說話呢?

成為一個好的“分享者”并不容易,既要有耐心傾聽對方的感受,做到無分别心地接納;也要有敞開心扉的勇氣,告訴孩子你的真情實感,敢于讓孩子知道你崎岖坎坷的心路曆程。要真誠地與孩子交流,像面對知心朋友那樣,跟孩子分享你自己從失敗和挫折中學到的人生功課。

隻有内心強大的家長才願意成為和孩子平等的“分享者”,這樣做的前提是我們已經與自己和解,内心那個批判的聲音不再攪擾我們,對于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一切才有接受的胸懷。因為,你對孩子的種種不滿,其實是你不滿意自己的折射。

母親的權利和義務(認清母親的權利與責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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