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法院一般會在審理期限内出判決,但法律并沒有明确規定開庭幾日内出判決。關于審理期限以下供參考:
1、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内發送判決書。
2、一審案件,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内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适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内審結。
3、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内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終審裁定。
4、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内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