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功能論的定義:20世紀20年代出現的一種人類學方法論主張。
社會學功能論認為認識事物的實質、本質或第一原因是不可能的,隻能認識事物的現象和屬性;主張排除實體概念,在相互依存構成整體的諸因素和諸事物的聯系中把握對象,而對事物的現象和屬性的認識在于了解其功能。結構-功能主義認為社會是具有一定結構或組織化手段的系統,社會的各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關聯,并對社會整體發揮着必要的功能。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