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結婚證的,人民法院是不會受理離婚訴訟的。
男女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有可能是事實婚姻,當然更多的是同居關系。而此時要是男方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的話,法院一般是不會受理案件的。
因為我國法律中明确規定了,男女雙方要求解除同居關系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不符合離婚案件的受理條件。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一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财産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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