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烙鐵的選用,主要應考慮以下四個因素:
(1) 設備的電路結構形式。
(2) 被焊器件的吸熱、散熱狀況。
(3) 焊料的特性。
(4) 使用是否方便。
選用的電烙鐵,其功率、加熱形式和烙鐵頭的形狀等應滿足上述四方面的要求。
通常,小件(如小型元器件、電路闆等)的焊接,宜選用 20-25瓦電烙鐵;大件(如接線柱等)的焊接,宜選用 35-75瓦的電烙鐵。但是,選用電烙鐵的功率時,應注意電烙鐵的加熱方式。加熱方式相同的電烙鐵,一般是功率越大,烙鐵頭的溫度越高,熱容量也越大。若加熱方式不同,相同瓦數的電烙鐵的實際功率卻相差很大。例如,一個20瓦的内熱式電烙鐵,其實際功率就相當于一個25-45瓦外熱式電烙鐵的實際功率。
烙鐵頭的狀态要适合焊接面的要求和焊點的密度。烙鐵頭有直軸式和彎軸式兩種。直軸式烙鐵頭便于垂直操作,其頭端是焊接工作面, 一般與軸的垂直面成 10-25°夾角,也有采用 45°夾角的,外形如馬蹄形,使用比較方便。拫據不同裝配物體的焊接需要,烙鐵頭還有圖所示的幾種形狀。如果在烙鐵頭切面上鑽小孔,則便于焊接針狀部分,頭端細小的烙鐵頭,可焊接焊接面較小的部位。焊接小型元件和電路闆銅箔用的烙鐵頭,其合理直徑是4-5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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