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報廢車标準主要為以下幾點:
1、達到新版《機動車強制報廢标準規定》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2、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标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3、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标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4、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内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标志的。
符合以上幾點的車輛都需要報廢處理。報廢需要将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将相關資料交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