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和辦幼兒園沒有直接的關系,隻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舉辦幼兒園。
設置民辦幼兒園應具備下述基本條件:
1、申請舉辦民辦幼兒園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幼兒園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基本辦學規模不低于100人。
3、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辦學啟動資金不少于20萬,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資信證明。
民辦幼兒園申報程序 :
1、申請人向拟建幼兒園所在街道辦事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資料,由街道辦事處對拟辦幼兒園進行辦園基本條件初審,寫出初審意見并蓋章。
2、申請人将簽署初審意見後的書面申請和申報材料提交大渡口區教委。
3、區教委聯同區衛生局和區消防支隊等相關部門對申報程序符合規定、申報材料齊備、基本辦學條件達到要求的,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考察。
4、發證以審批同意舉辦的民辦幼兒園,由區教委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辦學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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