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駕駛操作方法?電動自行車駕駛須知一、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按規定在後方安裝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駛,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電動自行車駕駛操作方法?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電動自行車駕駛須知
一、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按規定在後方安裝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駛。
二、倡導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為電動自行車購買保險。
三、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年滿16周歲;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載人;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可以搭載1名12周歲以下兒童,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
四、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駕乘人員應當規範佩戴安全頭盔;在非機動車道内行駛;與相鄰行駛的非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右側行駛;轉彎前應當開啟轉向燈,減速慢行,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遇有停止信号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不得有超速行駛或者其他影響安全通行的行為。
五、駕駛電動自行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确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六、駕駛電動自行車載物,高度自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七、電動自行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交通違法行為,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提升城市文明品質,努力争創全國文明典範城市。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金川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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