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身體、健康受侵害的受害人本人或者對于生命受侵害的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可以作為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款: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緻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