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猶文軒之與敝輿也”中“之”的意思為:“之”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無事意;
“此猶文軒之與敝輿也”的釋義:這好像裝飾華美的車子同破車相比;
出處:《公輸》: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裡,宋之地方五百裡,此猶文軒之與敝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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