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孫中山遺囑兒女當自愛。孫中山曾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等職,可謂官高權重。然而,他為公而忘私,一生清廉,臨終時隻留下自己用過的一些衣物以及2000本書籍和一所住宅。住宅還是旅居加拿大的華僑為他募捐購買的;
2、陶母退魚。晉代名臣陶侃年輕時曾任浔陽縣吏,一次,他派人給母親送了一罐腌制好的魚。他母親湛氏收到後,又原封不動退回給他,并寫信給他說:“你身為縣吏,用公家的 物品送給我,不但對我沒任何好處,反而增添了我的擔憂。”這件事陶侃受到很深的教育;
3、一錢太守。東漢時,一位叫劉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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