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義詞為理解。
1、誤解是指認識與對象的不一緻。即行為人對民事行為的内容或其他有關情況産生認識上的錯誤,意思表示與内心意志不一緻。
2、解釋:1、理解得不正确。2、不正确的理解。
3、出處:
理解得不正确柳青 《創業史》第一部,第二、三章:“好心人不怕被人誤解。高增福繼續宣傳他的社會發展史。”不正确的理解。胡德培《寫出新人的精神美和性格美》:“如果尊重事實,辯明是非,那就要承擔愛情生活中被誤解的風險。可能招緻與男家關系的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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