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認識是人們在據有感性認識材料的前提下以事物的本質規律為認識對象,是對事物的内在聯系的認識形式。理性認識具有抽象性、間接性、普遍性。理性認識的三種形式有:
1、對事物本質屬性的概括:以一個物質的外殼将事物的本質、規律抽象出來,歸納成為具有普遍意義的想法、觀念或充當指明實體、事件或關系的範疇或類的實體(物質外殼)。
2、在概念的基礎上對事物的各種關系進行區分、識别:判斷是對思維對象是否存在、是否具有某種屬性以及事物之間是否具有某種關系的肯定或否定。在形式邏輯上用一個命題表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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