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未到期,想提前解除合同,隻需提前30日通知,如果是在試用期内,隻需提前3日通知公司即可,不需要支付賠償金或違約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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