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法兩家作為先秦時期百家争鳴的重要兩派,在其産生後地位不斷産生着變化,在漢代時期兩家地位變化如下:
一、儒家:
1、秦始皇時期的“焚書坑儒”使得漢朝初年的儒家學說地位依然較為低下,處在複蘇時期。
2、漢武帝時期,漢武帝采納董仲舒意見“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确立了儒家學說的正統地位,使得儒家學說從此以後 的飛躍式發展。
二、法家:
1、李斯作為法家代表人物,其作為秦朝宰相,大力推行法治。即使在秦朝滅亡後,漢代初,根深蒂固的法家學說仍大量殘存。
2、在漢代的逐漸發展中,先是道家的地位上升,使得法家地位下降,在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其地位也随之大幅下降,已無法再與儒學達到地位上的競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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