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手表不屬于違禁物品,飛機上可以攜帶并使用電子手表。在中國境内乘坐民航班機禁止随身攜帶或托運以下物品:
1 、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2 、爆炸物品,如彈藥、煙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 、管制刀具;
4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機(氣)、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煙餅等;
5 、腐蝕性物品,如鹽酸、硫酸、硝酸、有液蓄電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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